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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平南县公安局获悉,平南县城区新增一批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禁止车辆在严格管理路段上不按规定停放。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在平南县城区新增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南县公安局、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平南县城区新增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禁止车辆在严格管理路段上不按规定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道朝阳大道:罗合加油站至平南二桥底全路段; (二)平南街道三环大道至瑞雁大道:S204省道与S304省道交叉路口(平武红绿灯路口)至瑞雁广场转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全路段; (三)平南街道龚州大道:城隍岭路口至平南东延长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全路段; (四)平南街道龙祥大道:二环大道路口至三环大道路口全路段。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7月29日零时起,上述路段将正式实施禁止停车严格管理,除停车泊位外,路段内禁止车辆违法停放。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和停放车辆。 (二)严格管理路段内(除停车泊位外)禁止车辆违法停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占道停车的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 (四)如需停车,请选择允许停车的区域或周边停车场停放。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止停车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群众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平南县公安局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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