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速抢!关于平南通泰广场门前临时摊位,速戳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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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贺州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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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另味怪友 于 2025-4-27 11:59 编辑

       小编从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公告获悉,该局将对通泰广场门前市政公共区域临时摊位经营管理进行调整。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2025年通泰广场门前市政公共区域临时摊位经营管理公告

       为了缓解师范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影响消防通道等问题,同时为增强市场活力,为群众提供便利,根据《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5年通泰广场门前市政公共区域临时摊位经营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摊位设置区域及数量
     通泰广场门前市政公共区域,设置42个临时摊位。
     二、摊位允许经营类别
     手工饰品、无烟加工的小吃类、成品类凉茶、饮品、熟食等,严禁经营有烟烧烤类、使用瓶装液化气现场制作或加工食品类和从事含有活禽类、活体海鲜类等有污染行为的经营活动。
     三、摊位经营时间
     2025年5月1日-6月30日的8:00-23:00。
     四、报名条件及时间程序
     (一)凡在平南城区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家庭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报名,每户只限一人参加。
     (二)报名时凭相关部门或居住社区(村委)证明、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和户口簿(需本人持以上四证的有效原件、复印件)到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7836228)办理登记手续。
     (三)首次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到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楼会议室参加摇号取得摊位经营权。
     五、经营摊位管理规定
     (一)取得摊位经营权后,经营食品类的摊贩持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方可在临时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二)凡进入临时摊位经营的摊主必须遵守临时经营点的管理规定并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服从临时经营点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度和安排,对不服从管理的,取消进入临时经营点的经营资格。
     (三)所有摊主严格按照限定的时间、地点和经营项目入场经营,与相邻摊位和睦相处。对相互调换、转让、转租或挪作他用和“摊前三包”落实不到位或拒不落实的经营者,取消经营和抽号资格。
     (四)所销售的产品符合卫生安全,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环保方面有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排放要求,不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扰民。
     (五)自觉维护经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需自设垃圾桶,不得在公共区域内乱扔乱倒废弃物。经营结束后要清理场所,不得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六)本次设置的经营点为临时摊位,非永久使用,不得擅自搭建固定设施,如遇规划、政策调整或管理等要求,需要取消、搬迁或拆除临时经营点的,所有经营者应立即无条件配合。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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