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重磅!平南全县开展发票抽奖活动!最高奖金5000元!赶紧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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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贺州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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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南县零售业餐饮业
发票抽奖活动公告

为规范发票开具使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消费,拉动商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平南县范围内开展零售业、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抽奖对象
在平南县的零售业、餐饮业进行消费,取得经营者依法开具的票面金额200元以上(含200元)真实有效发票(包含纸质发票、税控发票和数电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二)抽奖资格
1.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在零售业、餐饮业消费取得已开具的真实有效且付款名称为个人的发票。
2.参加抽奖活动的发票,由经营主体按规定开具,必须将客户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要素按要求填写完整。
3.单张发票面值金额在200元以上(含200元)。首次抽奖发票开具时间为3月26日(含)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以后各期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本月开具的发票。


(三)抽奖参与
1.全县从事零售业、餐饮业的经营主体均可参与活动,凭有效营业执照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参与活动登记,填写《2024年平南县零售业、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申请表》,经平南县发票抽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即可参与活动,在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2024年平南县发票抽奖活动抽奖券,在每张抽奖券正副券的骑缝处加盖本单位印章。平南县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时对参与抽奖活动的商家名单进行公示。
2.鼓励广大消费者在消费付款时,主动向经营主体索取发票。在参与活动的零售业、餐饮业经营主体消费后取得达到200元以上(含200元)发票的,即可参与抽奖活动,向经营主体索要抽奖券。经营主体现场按照活动抽奖规则在抽奖券副券上准确填写消费者姓名、电话号码、发票号码和时间信息后,交由消费者将抽奖券副券投入设置在附近的发票抽奖箱,抽奖券正券作为日后兑奖凭证由消费者自行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抽奖券填写信息要工整清晰,严禁涂改,一张发票只能开具一张抽奖券。
3.全县共设30个抽奖箱,设置摆放在各乡镇、街道的信用社营业点及部分重点经营场所(详见附件),具体地点由平南县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公告。

(四)奖金及奖项设置
从2024年4月起,每月设置一期奖项,全年共9期,每期奖金总额为1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1名,现金5000元;
一等奖10名,现金1000元,合计10000元;
二等奖50名,现金500元,合计25000元;
三等奖150名,现金200元,合计30000元;
幸运奖300名,现金100元,合计30000元。
按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效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由抽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扣代缴中奖者个人所得税后发给中奖者。


(五)抽奖方式与时间
1.发票抽奖活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县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产生,通过抽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平南县电视台和“今日平南”等微信公众号播出、公示。
2.抽奖活动从2024年4月开始,每月一期,首期抽奖活动定于2024年4月30日在平南县江北公园举办,此后每期抽奖活动时间定为次月8日在平南县江北公园举办(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确定)。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于每月1日前将抽奖箱封存后统一收集到县抽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每期抽奖由平南县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活动承办单位人员进行,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将在各抽奖箱收集的抽奖券集中后按规定的奖项逐一进行抽奖,并对抽奖过程全程进行录像,抽奖结果出来后,当场宣读公示和登记,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奖者名单信息在平南县电视台和“今日平南”等微信公众号公告播出,并将中奖信息通知中奖人。
4.每次抽奖均从幸运奖抽起,抽完300名幸运奖后再抽三等奖,依次类推。如参与抽奖的发票数少于获奖人数的,为鼓励群众积极参加抽奖活动,报抽奖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关特等奖、一等奖奖项也可以开奖。


(六)兑奖
1.兑奖时限:所有奖项自每月抽奖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兑奖,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兑奖办理:特等奖和一等奖中奖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抽奖券正券和发票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前往平南县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兑奖,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朝东一街78号平南县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内),咨询电话:0775-7829665。
二等奖、三等奖和幸运奖中奖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携身份证件复印件、抽奖券正券和发票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前往平南县内任意一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点兑奖。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发票抽奖活动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承办,平南县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办。
(二)本次发票抽奖活动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监督抽奖活动的开展,办公室电话:0775-7830368。
(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主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本次发票抽奖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布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四)本次发票抽奖活动规则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平南县发票抽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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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南县零售业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
商家名单(截至2024年3月28日)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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