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2-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小编从平南县消防发布的《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了解到,平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亡13人、江西新余“1·24”亡39人等火灾事故教训,平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
“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含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整治重点
(一)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其他场所严禁在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现场监护人员和未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下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二)
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未采取严密火灾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改造、拆除等施工。

(三)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未开设逃生窗口的防盗网等障碍物。

(五)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三、整治措施
       2月8日前,整治范围内的三类重点场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检查。
     凡是单位场所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积极进行整改的,依法减免行政处罚。
     凡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依法从重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将违规动火动焊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凡是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临时查封。
      凡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或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整改的,强制清除或者拆除。
      凡是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平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找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