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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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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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做好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中心城区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范围:以县城中心为中心,东到平南甘莲村路口—西江二桥—西江二桥东连接线;南到西江二桥南连接线—江南明城小区—上渡街道办事处—西江三桥雅埠连接线;西到西江三桥雅埠连接线—西江三桥—平武路;北到平武路至三环大道(含道路两侧住宅及小区)。   
  二、禁放区内禁止燃放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平南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附图)
微信图片_20240125090811.jpg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发表于 2024-1-27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天下大势已定,已经热闹的地方不怕没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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