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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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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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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南县《关于印发平南县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镇2023年稻谷(晚稻)生产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晚稻在本镇内种植面积10亩及以上,自愿申报生产主体(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0日,自愿向所在种植地村委(社区)申报,逾期不受理申报。
三、申报面积。生产主体如实申报,包括自有地、租地种植、代耕种植面积。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全县通报,2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各类补贴。
四、申报方式。请各位种粮户及时到村委(社区)咨询申报,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一卡(折)通”复印件、土地确权证复印件和有 租地合同的附复印件及提供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发票复印件,附件7“ XXX种植(含代耕)水稻田块清单”必须录入电子表格,交到所在种植地村委(社区)。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7633179。
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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