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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上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879万余元、117人受骗的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韦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17年开始,韦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公开宣称其有能力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交纳一定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用后就能领取到“养老金”,杨某某等人听信后,陆续交钱给韦某办理。韦某收取杨某某等人交来的费用后,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将伪造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收条等交给被害人,并每月以现金存入或者他人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根据被害人交钱的档次不同发放不同档次的钱作为支付给被害人的“养老金”。至案发时,韦某共骗取了116名被害人钱款共8694524.58元,除案发前以发放“养老金”的方式返还给被害人的钱以及帮部分被害人交纳了养老保险费外,尚有6288681.69元未退赔给被害人。此外,2020年6月份,韦某还谎称其可以帮助被害人程某办理工作入编,骗取程某100000元。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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