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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日,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安中队执勤人员正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遇到一名女子求助。 上午10时45分,当执勤人员巡逻至国道G358贺岗路口路段时,遇到一名心急如焚的女士上前求助。该名女子姓何,藤县人,称其上午在乘坐平南至大坡的客车时,将自身财物遗落在客车上,其下车四下寻找无果后,才发现手机及身份证等物品并没有拿下车。尽管何女士努力回想,但仍想不起当时乘坐客车的车牌号码及车身颜色,只能确定其身份证等物品不慎遗落在客车上。接到求助后,当班执勤民警吴文、辅警谭汇文、陈振华一行立即做出反应。
通过对何女士的仔细询问,几名交警迅速对该辆客车的范围进行区域锁定,立马联系该区域的其他客车司机,查询10时这个时间点平南至大坡客车的发车情况,最后与何女士所乘坐客车的司机取得联系。此时,何女士乘坐的客车已经行驶至G358国道容武路口路段,该车司机得知此情况,停车检查何女士遗落在车上的物品,确认物品在其车上。吴文一行与司机商量好让其原地等待,便马上驾车护送何女士前去取物品。15分钟后,何女士顺利找回失物。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交警的及时帮助了,还有谢谢司机师傅,感谢你们一起帮我找回了遗失的财物!”何女士感激地说道。
待何女士寻回失物,吴文一行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开展执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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