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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龚 于 2022-6-22 09:25 编辑
平南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提醒通告
平南县全体城乡居民朋友: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及时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告》(〔2022〕1号)文件规定,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尽快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022年6月30日前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320元。
二、除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部分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的费用,合计930元。
三、缴费人可以通过“广西医保”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平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各银行网点、税务大厅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有参保需求的居民朋友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办理。
四、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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