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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大家都不陌生,它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使用和运输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运输液化气罐的车辆,包括驾驶员,都需要拥有一定的资质手续。
近日,平南县公安局平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辆小货车经常拉来历不明的瓶装液化气从事买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买卖液化气违法行为。平山派出所联合县燃气所、县行政执法大队立即根据线索展开调查,4月25日,经过设卡守候,民警成功查获该涉案车辆。经过清点,车上运载有液化气罐82瓶。民警要求该驾驶员杨某出示相关证件,杨某无法提供任何危险物品运输证件,且该车也未办理危化品运输证。随后民警将杨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询问,杨某对其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由于液化气的特殊性,国家对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从事瓶装液化气的充装、运输、贩卖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如果相关人员没有经过严格培训,也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就私自使用已经过期的液化气瓶充装液化气进行贩卖,一旦液化气泄漏,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因此,一旦发现生活中有人私自储存、充装、运输液化气,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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