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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贵港市红十字会、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举行了贵港市2022年度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21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对2021年部分捐献案例进行分享讨论,表彰了2021年为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先进工作者。同时从坚守法律底线、提高服务质量、器官移植学科技术发展等方面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思路。
会上,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被授予“贵港市2021年度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邓兴昌以及重症医学科主任李世嘉荣获“贵港市2021年度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个人”。
据了解,器官移植是挽救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从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生命仅有一次,但可以“接力”。当身体器官衰竭的患者孤立无助时,是器官移植给了他们再生的希望。
对于不幸离世的器官捐献者来说,他们的生命在陌生人身上得以延续;对于接受捐献成功移植器官的人来说,他们重获新生。
从器官捐献到移植手术成功,捐献者、协调员、器官移植团队、接受移植的患者等,都是连接生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医务人员向器官捐献者鞠躬致敬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服务范围,在本地区依法依规共同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积极传播人体器官捐献理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谋划,医院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相关临床科室,尤其是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重点科室工作人员在临床工作中,积极发现潜在捐献人,并主动的向对应的OPO协调员报告积极配合OPO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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