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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南县一名男子在自己的电动车电瓶被盗后,不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帮助,而是“以偷制偷”,最终因为一念之差,由受害人变成了违法行为人。
陈某是平南县马练乡人,在平南城区买有房子,几个孩子都已经参加工作,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前段时间,陈某的电动车电瓶被盗。为了挽回损失,陈某决定“以偷制偷”。7月10日凌晨,陈某准备好螺丝刀等工具,来到城区生态公园,对停放在路边的两辆电动三轮车电瓶进行盗窃,共盗得10个12伏的电瓶。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经过侦查,掌握了陈某的盗窃违法犯罪事实。7月15日下午,县公安局警令指挥部和燕湖派出所联合行动,将违法人员陈某抓获,民警同时在其家中起获了盗得的10个电瓶。
目前,违法人员陈某因盗窃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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