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森林防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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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4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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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通告

       清明时节是我国传统祭祀扫墓时节,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为了有效控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严禁焚烧秸秆、杂草、生活垃圾;严禁在林区烧烤、野炊等野外用火活动;全面停止炼山审批、禁止炼山;谨防因野外用火不当引起的森林火灾。


       二、倡导文明祭扫。推进祭扫方式变革创新,推行家庭追思、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安全祭祀的殡葬新风。野外祭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杜绝因焚烧纸钱、香烛等引发森林火灾。


       三、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每个公民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如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近期我县破获一批森林火灾案件,其中思旺镇六桂村六一屯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思旺镇六桂村古朝屯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六陈镇古和村安冲二屯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梁某、大洲镇沙冲村六江冲岭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凌某、大洲镇马王村育吾屯青面社岭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黎某、大洲蓝垌村上四屯井塘角岭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覃某、寺面镇新隆村山洲屯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农某、寺面镇新隆村上村屯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官成镇八宝村金六屯镬铲岭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等9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动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发现森林火灾请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提供森林火灾案件破案线索或举报森林火灾案件肇事者请拨打报警电话110或0775-7823109。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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