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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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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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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及《贵港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贵农局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平南县出台了《平南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吧!
一、总体要求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以及资金发放方式等仍按照2016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支持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财农〔2016〕214号)执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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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平南县域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但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农户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仍按上年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县内同一年度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三)补贴标准。2021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5280万元,每亩享受的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下达给我县的补贴资金与2020年补贴结余资金的总和除以全县核实的总补贴面积。同一年度在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项目名称为“耕补”。
(五)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乡镇(街道)要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觉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六)严格奖惩措施。一是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推广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农户,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不能高于250元/亩。二是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或下一年补贴资格。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电话:7821735,邮箱pnnysc@163.com;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电话:7827825,邮箱nyg78275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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