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平南人:共享交通工具乱停放将罚款!新条例,将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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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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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批市一级的地方性法规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陆续实施。

其中,贵港:处罚共享交通工具乱停放。


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虽然方便了群众,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乱停乱放的现象比比皆是,不但影响交通通行和行人安全,也影响市容环境。

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的《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条例创设了法律责任。如条例规定,共享交通工具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车辆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违法车辆数处每辆车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此外,共享交通工具使用人违规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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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7 1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来自: 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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