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杰拉德Anfield 于 2020-12-13 14:50 编辑
12月9日,在省道511线来贵公路莲花山隧道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四辆大货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全幅道路被堵,经7个多小时的拖移清障才完全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事发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这起事故竟是一辆货车实施超车时未注意观察路况引起。
有4辆货车发生碰撞,堵住了所有车道,导致往来车辆无法通行。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由贵港往武宣方向的重型罐式大货车与对向的2辆重型半挂牵引车、1辆重型自卸货车紧紧挨着,将所有道路堵得严严实实,其中,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还半侧翻在路边,4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毁。
经查,事发时,韦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由贵港往武宣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韦某占用对向车道实施左侧超车,期间,发现一辆桂R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迎面驶来。
韦某立即将车辆转回原车道。与此同时,桂R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黄某源看到对面正在超车的重型罐式货车,连忙刹车避让。
事发突然,紧跟在其后的桂B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黄某强为了避免追尾,连忙往右打方向盘驶出路外错开前车,最终车辆半侧翻倒在桂R牌号大货车车身上,而黄某泉驾驶的桂G牌号重型自卸货车尾随桂B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同样无法及时刹停车辆,他选择往左打方向盘避让,车辆紧紧卡在韦某、黄某源驾驶的大货车之间。
事故造成四辆大货车不同程度受损,现场道路往来交通阻断,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12月10日,小编从四大队获悉,事故处理民警依照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结果,当场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韦某驾驶车辆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源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在事故中并无过错,不负担责任;黄某泉及黄某强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在事故中均负次要责任。
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