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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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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贺州 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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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平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了2020年第一批国家司法救助金,
共计29.85万元,
29件涉民生案的41名特困当事人获得救助。
党组书记、院长黄艳华向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黄院长强调,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对遭受犯罪侵犯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给予的一次性救助,是政府对困难当事人的关怀,帮助大家暂渡生活难关。国家司法救助不是赔偿款,法院绝对不会免除被执行人的赔偿责任,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结案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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