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公开辱骂公职人员最高行拘15天,一小伙朋友圈“泄愤”被抓,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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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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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一小伙子何某驾驶摩托车行因没有驾驶证、未戴头盔、逆向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批评教育,并开了罚单。

微信截图_20201012103203.png

事后,何某因不满违法处罚
用手机拍摄了交警照片
上传至自已微信朋友圈
并以不当言论进行“泄愤”
↓↓↓

微信图片_20201012103104.jpg

何某的朋友圈刚发出不久
就有群众截图发到交警微信上
何某还未走出交警大队门口
就被当场抓获
↓↓↓

微信图片_20201012103100.jpg

在微信截图等证据面前,何某如实陈述了当时发布不当言论辱骂交警的行为,对自已的做法表示后悔,并及时删除了该条朋友圈内容。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6条规定,对他进行警示教育。

微信截图_20201012103128.png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在网上公然辱骂公职人员,引起社会关注的,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

广西交警温馨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公然咒骂人民警察
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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