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某人同,为钱财不顾亲情,平南这个男子屡次入婶婶家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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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2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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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亲是亲,钱财分!然而在平南县思旺镇新政村某屯却上演了一场为图钱财,侄子多次入其婶婶家盗窃的一幕,最终违法者被绳之于法,派出所民警追回了部分失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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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刘某,男,今年刚满18岁,是思旺镇新政村人,刘某的叔叔7月底刚去世,婶婶便带上家中老小到广东务工,家中房子就空了出来。而8月天气格外的炎热,刘某便通过自家阳台翻入到了婶婶家中,并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凉意,刘某回想起2018年第一次撬门进入婶婶家中偷盗没有成功,心中的偷盗的念头就再次升起。于是他就翻箱倒柜地将婶婶家中能找的现金全部找出来,然后去网吧挥霍。

9月14日,刘某在挥霍完搜刮来的现金后,再感手头拮据,便对他婶婶家实施搬家式盗窃,先是将音响、煤气瓶拉走去卖,共卖得388元,但钱财没到第二天就挥霍一空。之后又陆续将他婶婶家中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物品进行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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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平南县公安局思旺派出所民警经过摸排走访,在思旺镇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至此两起入室盗窃案告破,追回了被盗物品一批。

经审讯,刘某对进入其婶婶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入户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南公安宣传


发表于 2020-9-2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是白色衫那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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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你这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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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站得比警察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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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中山来自: 中国广东中山
我家也被读小学的侄儿偷过好多次钱了,现在已禁止他单独上楼甚至进屋,也不知这样做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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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我隔离屋堂兄的两个仔经常潜入屋开抽屉偷钱,成了一辈子的邻居,还说我家建房子建过界啊!恶人一般都是先告状的,是因为我家穷应该受这样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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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中国
追回了被盗物品一批,买贼赃的这回估计赔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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