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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于2020年5月15日起对思旺镇思旺二中路口至思旺镇花石路口路段、思旺镇开发区大道、思旺镇东街坑等路段车道内实行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对机动车在08:00至18:00时间内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监控设备抓拍,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平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9日
来源:头条@平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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