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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城区东湖某建设项目工地的建筑材料占道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阻碍市民出行,4月23日,平南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的承建企业开出10000元的市政罚单。
4月中旬,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已发现东湖某建设项目工地建筑材料随意乱丢乱放问题严重,当即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约见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方尽快整改。执法人员数次往返催促,但该施工企业拖延至目前仍未按要求彻底整改。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建设项目开出我县的首张市政罚单。
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目的,而是借此警醒全体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平南的城乡环境。希望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能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主动践行“爱国卫生运动”,争做文明企业、文明市民,主动对“五乱”现象说“不”。
下一步,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严格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通过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将整治“五乱”向纵深发展,让平南城乡和谐有序,也让平南的天更蓝、水更碧、空气更清新。
来源:平南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