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疫情“锁不住”的检察关怀 司法救助撑腰抗“疫”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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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宜宾来自: 中国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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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南县检察院为疫情伤人案的被害人邓某灿发放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涉疫情司法救助案件。

2020年2月8日,按照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该县安怀镇新益村新安屯设置疫情防控卡口,由村里部分志愿者对该卡口进行值守,对进出该屯的人员进行管控。上午11时许,刘某学喝酒后途经检查卡口时,不配合值守人员的工作,并持刀将值守的“志愿者”邓某灿砍伤,造成其左手第一掌粉碎性骨折。经鉴定,邓某灿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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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刘某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平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发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该案移送平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第一检察部的办案检察官发现被害人有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遂根据该院近期出台的《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将该线索移送综合业务部。由于该案是平南县疫情期间的“第一案”,且被害方为抗疫“志愿者”,该院综合业务部密切关注该案件,掌握案件的相关情况及被害人的基本资料后到医院看望邓某灿,积极向院方了解其病情,深入新益村村委及邓某灿的家庭进行调查,对案发情况及邓某灿家庭经济情况、刘某学赔偿能力等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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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医院看望邓某灿

经调查核实,被告人刘某学身体状况极差,家庭经济困难,无赔偿能力,案发后仅由其儿子仅代为赔偿2800元。邓某灿受伤后于当日到安怀镇卫生院治疗,因伤情严重于当天转至平南县同安骨伤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直至2020年3月9日才出院。前期医疗费1.4万多元由邓某灿自行垫付,且目前还没有治愈,后续拆除钢板及恢复仍需很大一笔费用。邓某灿家共有六口人,平时在家以务农为生,整个家庭的生活开支靠邓某灿外出打工维持。案发前邓某灿在广东从事装修工作,每月收入有五、六千元,案发后邓某灿暂时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其家庭经济因此案陷入极为艰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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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新益村及邓某灿家中了解情况

该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邓某灿符合国家救助条件,主动告知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同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其完善国家司法救助申报材料。经平南县检察院领导向平南县委政法委汇报,平南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启动快速审批程序,在送达材料的当天就审批了邓某灿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平南县检察院于近日向邓某灿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力争缓解邓某灿家庭目前经济困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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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法官到邓某灿家中走访

邓某灿出院回到家后,平南县检察院与平南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一同前往其家中看望邓某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该案的民事赔偿方面进行调解,力争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下一步,平南县检察院将继续为邓某灿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利,并积极落实跟踪回访制度,继续关注邓某灿的生活及心理状况,真正做到“案件办结、关怀不结”。

国家司法救助,犹如荒原之中的一簇火,温暖着人心,照亮了“检民连心桥”。当前是全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平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的同时,主动把司法救助与防控疫情攻坚战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救助重点,对防控疫情期间涉及案件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时作出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文字:杨德灿  黄宝仪

图片 / 编辑:黄宝仪

来源:平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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