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平南县辖区内公共空间广告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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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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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南县辖区内公共空间广告整治的通告

      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县辖区内城市空间等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决定》(平政发〔2012〕15号)的文件决定事项:一是授予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除县工业园区外)城市空间、地下管线、城市广告等项目特许经营权;二是该特许经营权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空间、地下管线的建设秩序,避免出现各自规划、重复建设、无序发展的混乱局面,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公司对全县辖区的公共空间的其它单位或个人私自搭建的广告牌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县辖区范围内(除县工业园区外)城市空间、地下管线、城市广告等有使用价值的,由各单位或个人主动与我公司对接,协商以成本价收购,统一经营管理。没有按时对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以及不符合规划、存在安全隐患的和没有使用价值的,由县城投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依法依规拆除。
      二、请上述各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3月12日前到我公司进行对接协商(地址:工业园区投资大厦10楼1001室,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7833278)。
      特此通告!
                  
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发表于 2020-3-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有点疑问,是要独家经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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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中山来自: 中国广东中山
深山小子 发表于 2020-03-04 20:11
有点疑问,是要独家经营吧?

一家大,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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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本帖最后由 ndbwin 于 2020-3-5 01:11 编辑

城市空间都能作为项目来卖,平南县政府真牛B!
是不是也要出个城市时间项目来卖,规定只要是非法定假日的时间到公共场所都要收银纸啊?再来个呼吸空气的基本保障费,晒太阳来个暖心费,吹个风来个风凉费?

点评

有什么奇怪的,现在交通违法拍照都是公司承包做的。  发表于 2020-3-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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