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疫情期间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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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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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平南县社保局业务服务窗口是您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主要场所,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自治区、贵港市和平南县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又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推行“不见面”服务办理、方便安全
      社保经办服务窗口人员流量较大、现场空间相对封闭。为了您的健康,同时也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我们积极推进业务经办“不见面”办理,尽量避免到社保局现场办理,具体业务办理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如下方式:
    (一)社保业务网上办理,防止疫情安全你我他
       充分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业务,能网上办的网上办,能电话咨询的电话咨询(全区人社业务统一咨询电话:12333),在当前一段时期,尽量少来或不来平南县社保局经办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坚决阻断人流密集区的传染链,防止疫情扩散。
      望各参保人“非必要,不到窗口,到窗口必带罩",网上业务办理地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http://gxjgb.gx12333.net;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http://rswb.gx12333.net
     (二)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会及时受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请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可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办一办-社会保险费缴费”按提示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进行缴费,若不会操作的,待疫情过后再到各信用社或税务大厅进行缴交,本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时限截止12月20日。     
(三)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四)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电话:

社会保险费征缴股:0775-7832525、7832172

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待遇股:0775-7830473(养老、失业)0775-7828690(工伤)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0775-7830266、7830166、782389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0775-7833271、7832263

社会保障卡经办:0775-7821127

从2月3日(正月初十)起,您可拨打县社保局各项业务经办股室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社保业务政策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二、合理规划、即办即走
       如您必须到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尽量安排错峰办理,减少在窗口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大厅。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进入社保局经办服务窗口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工作。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请您暂不进入窗口办理业务。离开窗口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窗口妥善处理,不要随手丢弃。
       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贵港市委市政府和平南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县人民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大家新春吉祥、阖家安康!


平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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