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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整改问题实际情况,平南县从2020年1月12日开始,依法依规拆除月亮湾城市花园豪苑一区违建别墅。
平南县委书记韦庆强(前左二)在违建别墅拆除现场指导工作
平南县长周仕志(左三)到违建别墅拆除现场指导工作
平南县委书记韦庆强,县长周仕志先后来到现场指导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动员业主自行拆除,促进和谐拆除;要做好应急预案,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加快施工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拆除工作。县纪委监委、检察院、信访局要及时介入,确保拆除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完成。
据悉,从2005年开始,苏某某等10户业主陆续购买了月亮湾城市花园豪苑别墅一区11栋别墅。2007年,10户业主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情况下,陆续在别墅东面乌江河边,违法占用河滩地建防洪桩柱、平台和房屋。经县水利局、自然资源等部门制止无效后,于2009年陆续建成。共违法建筑占地5.43亩,建筑面积6492.1平方米。
苏某某等10户业主违法占用河滩地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二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应当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筑物。
拆除违建别墅施工现场
拆除违建别墅施工现场
2019年12月,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拆除实施方案。2020年1月12日开始,我县按照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论证并出具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对月亮湾城市花园豪苑别墅一区违法占用河滩地建设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来源:平南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