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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能助兴,也能“乱性”。一旦醉酒后把握不住,约束不了自己的言行,就很可能触犯法律,锒铛入狱。11月12日晚,平南县公安局就依法查处了一起因醉酒滋事、阻碍民警执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1月12日晚9时许,原新桥农场旧市场附近道路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皮卡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置过程中,一名酒醉男子突然从围观群众中走出来,并对现场警车进行拍打,同时对正在执法的民警进行辱骂殴打。当民警对其进行制止时,该男子不仅拒不配合,还暴力抗法。随后,现场民警依法将该酒醉男子控制并移交辖区上渡派出所处理。
经审讯,醉酒男子名叫郑某均,今年39岁,是平南县武林镇竹南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犯罪嫌疑人郑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对于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平南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775-7834808;
举报信函地址:平南县扫黑办(平南县政府大院5号楼5楼)
来源:平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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