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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交警将在全区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
行动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10月15日,为期2个半月。
重点查处车辆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旅游客车、大型公路客车、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和摩托车。
工作措施 加强预警拦截,强化路面管控。
严明程序规定,分类落实措施。
对经核查5年内没有行驶轨迹、违法事故记录的,予以办理注销登记,能够收缴的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予以收缴,无法收回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公告牌证作废。
对车主自行拆解车辆的,经核查5年内没有行驶轨迹、违法事故记录的,由车主出具车辆已自行拆解情况说明,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对超过5年未检验或未报废的车辆,经核查5年内没有行驶轨迹、违法事故记录的,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对车主联系方式变更未到车管所备案的,要积极争取科技部门的协助,借助户政、情报、出入境等部门的数据支持,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等信息数据,做实提示告知。 对经调查长期在区外使用的重点车辆,报总队汇总后发函外省市协助清理。对车主已将车辆私下倒卖的,要详细记录车辆流向,组织开展深度追查。 对由于经营等原因,暂时停运的车辆,在企业或车主做出未检验前不上路行驶的书面承诺后,暂收缴号牌和行驶证,并逐车建档、拍照留存,实施扣留封存。 对非法改装车辆,无法通过检验的,责令当事人当场恢复原状,不能当场恢复的,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委托第三方强制恢复原状,确实无法恢复的,督促车主拆解报废。 对因扣押、事故未处理完毕等原因,车辆无法参加检验的,要及时在综合应用平台中变更车辆状态。
加强企业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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