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速看!平南三环路双违整治进行时!16 处违建已拆,后续管控通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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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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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通告获悉,近期平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平南县三环路沿线的双违建设进行了专项整治。通告全文如下:

通告
平南县三环路沿线的相关建设业主:
       为切实维护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近期平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平南县三环路沿线的双违建设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16处,涉及建筑面积2718.23平方米。目前该专项整治行动还在进行当中,为了确保整治成效的持续深化,现对平南县三环路沿线的相关建设业主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整改。对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由此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对于违法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法建设业主是我县党员、干部的,将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我局已对部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业主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法律文书,请相关业主按照文书的内容积极履行义务。涉及的业主或租户请按照告示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完毕存放于被强制执行的建筑物内所有财物。因逾期未清理财物而造成的损失由各户自行负责。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合法用地及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严禁未经批准进行建设。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
      四、为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和揭发此类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75-7823134、7822380。
     附件:打击违法建设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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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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