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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1日,平南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二环大道妇幼路口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查获了一起教练车驾驶人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55分许,一辆号牌为桂R0403学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检查,该车为辖区鸿冠驾校的教练车,驾驶人林某,持B2D类驾驶证,为该车所有人。民警随即将林某到县医院提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87.55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告知林某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和予以相应的处罚,同时将其违法情况通报有关部门。由于林某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当事司机将会被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当事司机将会被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