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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原 于 2021-11-4 10:02 编辑
平南县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第一批)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开展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工作要求,即将对何日英等46名平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1年11月20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如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将依法冻结其本人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平南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六、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平南县人民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南县人民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席会议办公室
平南县人民法院 平南县人民检察院
平南县公安局 平南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46名平南籍非法滞留缅北惩戒人员信息
警方再次郑重提醒
缅北很危险!
千万不要去!
也正告滞留缅北人员及其家属
请及时联系劝诫亲人
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情节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
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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