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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凌晨,平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城区环城路某酒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营业。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燕湖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民警展开查处。
经检查,该酒吧私自营业,大厅消费者40多人,所有顾客均未佩戴口罩。随后民警强制关停酒吧,并将酒吧负责人黄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时对现场消费者逐一进行登记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酒吧责任人黄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平南公安温馨提示
按照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酒吧、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临时关停,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规营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酒吧等密闭场所的巡查巡检力度,持续组织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执法力度,对发现违反规定、私自营业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