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平南网友们: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不要犯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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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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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浩、何日东、姚家梁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由平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3月12日,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平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浩、何日东、姚家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

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浩、何日东、姚家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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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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