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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城乡居民缴费人,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为每人每年280元。 大伙只要在今年(也就是2020年)的 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缴纳2021年度费用, 便可以享受2021年度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啦!
参保范围:
1.广西区域内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所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广西区域内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3.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4.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1年度缴费标准:
根据桂医保发〔2020〕46号文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80元的标准缴纳。 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急诊留观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异地住院就医待遇) 意外伤害医疗待遇 建立了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贫困人员再报销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
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连续缴纳: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缴费:
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参保缴费: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重要提示:参保城乡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
其他缴费方式:
1.可与税务部门合作的12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柜面缴费或根据当地税务部门安排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由税务部门发起扣款。
2.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村委;
3.桂林银行、农信社的农村金融服务点;
4.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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