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大鹏镇:“三强化”管好村民合作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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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贺州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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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要严格按照《平南县村民合作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村民合作社的资金,决不能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近日,在大鹏镇扶贫工作会议上,镇党委书记黄国恩就村民合作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镇村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这是大鹏镇强化村民合作社资金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大鹏镇通过三“强化”举措,全力管好村民合作社资金,防止合作社资金“跑、冒、滴、漏”,确保合作社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强化提醒教育。坚持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大鹏镇党委主动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镇纪委主动履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村民合作社资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镇村干部开展集体约谈或个别谈话,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镇村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正确履行职责,管好用好村民合作社资金。

强化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大鹏镇党委召集镇组织办、镇纪委、镇扶贫办、镇农技站、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集体讨论研究,并结合大鹏镇实际情况,于2020年5月出台了《平南县大鹏镇合作社资金报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合作社资金使用管理的流程和报账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从制度层面规范合作社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监督检查。

大鹏镇党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对各村民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列出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村民合作社,镇纪委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大鹏镇纪委   农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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