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快瞧!平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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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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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从平南县司法局了解到,关于平南县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将选任人民陪审员165名。公告全文如下:

平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平南县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65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有参加陪审的时间。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在平南县人民法院有生效案件且未履行应尽职责义务的当事人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平南县司法局会同平南县人民法院、平南县公安局从本县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5月30日之前向平南县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5月30日之前向平南县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资格审查
  由平南县司法局会同平南县人民法院、平南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平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平南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平南县平南街道龚州大道平南县司法局304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0775-7839083
  监督咨询电话:0775-7839083
  特此公告。

平南县司法局
平南县人民法院
平南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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