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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这两天我刷到了这篇文章,好消息!贵港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代缴家人医保费啦!分享给你们!!! ▽
答案就是 可以啦
贵港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啦,现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已办理共济授权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01.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
02.区内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人员;
0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如何操作 手把手教会你
第一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点击“广西医保大厅”➡点击“医保办理”➡“个人账户共济授权”,按界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共济对象绑定(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如之前已完成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以上步骤可忽略)
第二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点击“医保缴费”→点击“我的”登录或注册个人信息→点击“缴费”→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再按界面提示填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个账代缴业务。
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余额足够 如果您的亲人尚未缴费 快给他们多一份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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