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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南交警 于 2023-4-29 11:09 编辑
一般人很难把驾校教练跟酒驾扯在一起,毕竟为人师表,更应遵守交通法规。然而,贵港市平南县某驾校的教练龙某硕却给了大家一个“意外”惊喜,某驾校教练员龙某硕酒后驾驶教练车被平南交警抓了现行。
2023年4月11日,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平南县同和镇良田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下午13时许,执勤民警拦下一辆驾校教练车进行检查,发现驾车男子身上有一股酒气。随后,经酒精呼气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该名男子姓龙,是平南县某驾校的教练。龙某硕解释道,当天12时左右,龙某硕在亲友邀请下到平南县同和镇某酒楼喝喜酒。龙某硕在吃饭期间喝了两瓶500毫升的珠江啤酒,在吃完饭后走出饭店门口,刚好遇到其两名学员。经询问得知两名学员要去当地车站乘车,龙某硕便想顺路开车送两人去车站。随后龙某硕抱着大中午交警不会查酒驾的侥幸心理,便饮酒后驾驶桂RA6**学号小型轿车搭乘两名学员从酒楼出发,往同和镇车站行驶。不曾想,当行驶至同和镇良田村路段时,遇平南公安交警检查车辆,最后被执勤交警查获。
民警对龙某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暂扣了龙某硕的驾驶证和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龙某硕因为酒后驾驶营运性车辆,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龙某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另外,龙某硕作为一名驾校教练,交警部门将其交通违法行为通报给相关责任部门及其所在驾校,并要求驾校对所属教练员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
平南交警提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不仅违法还把“饭碗”弄丢了,害了自己,更是给学员做了反面示范,真是得不偿失。希望广大驾校教练以身作则,自觉遵规守法,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不要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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