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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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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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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记忆里,是否有这样一只狗狗 旺财、小黑、大黄~~ 它们就像家里的“护卫”“朋友”“家人”
犯罪嫌疑人罗某生(男,35岁)、罗某永(男,35岁)均是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人。之前,两人因涉嫌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今年年初, 罗某生、罗某永两人经过密谋后,决定到周边县市偷狗。盗窃中,两人携带毒药、驾驶套牌汽车,利用晚上作为掩护,流窜到平南县、桂平市的村庄、村道。发现目标后,两人用浸泡过毒药的肉投给狗吃,待狗狗被毒晕后再偷走贩卖。
平南县公安局六陈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经过视频追踪、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身份。经过布控,六陈派出所民警成功在玉林市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罗某生、罗某永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罗某生、罗某永两人供述了多次流窜到平南县、桂平市利用投毒形式进行偷狗的犯罪事实。目前,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罗某生、罗某永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温馨提醒:
偷狗贼通常使用的“琥珀胆碱”、“氰化物”等物属于毒害品,狗被这些毒害品毒杀后,毒性残留物质还存在于血液和肌体组织中,即使加工者将狗血全部放掉,狗肉组织中还是有毒害品的残留。人在食用后很有可能产生呕吐、头晕、腹泻等不良反应,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因此市民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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