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赞!民警找回遗失手机,群众赠锦旗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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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贺州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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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银杯

不如群众的好口碑

锦旗放中间

警民心连心

鲜艳的锦旗

既是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

又是对民警工作的激励

体现了浓浓的警民鱼水情

      2月17日下午,平南县公安局寺面派出所接到群众覃某求助称:买年货回家途中丢失一台价值数千元的手机,要求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警经过走访调查、视频追踪,掌握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覃某丢失手机的时间段,一名驾驶白色汽车的女子曾在覃某经过的路段短暂停留。


      经过综合研判,民警找到了该女子,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该女子承认捡到了覃某丢失的手机并将手机交到了民警手中。


      为了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覃某将一面绣有“破案神速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民警。


民警温馨提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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