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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原 于 2020-12-2 17:01 编辑
12月1日,平南县根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双违”行为,强制拆除了平南街道附城社区水塘路屯天堂岭12间“双违”建筑物。
平南镇附城社区水塘路屯部分村民在未取得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生态公园二期工程的规划地段兴建楼房。
▲强制拆除平南街道附城社区水塘路屯天堂岭附近12间“双违”建筑物
平南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附城社区这些 “双违”户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敦促他们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拆除。部分“双违”户在收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依然置若罔闻,继续违法抢建建筑物。当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平南街道办、平南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大型挖掘机6台,依法强制拆除平南违法建筑物12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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