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8次非法收购81头未检疫生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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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9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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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平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成功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7月15日,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平南县六陈镇大妙村大妙街有人销售未经检疫的生猪,要求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了平山镇的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晚上,经秘密布控,民警成功在城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3岁)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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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他在平南县六陈镇大妙村大妙街从事收猪生意,2019年4月至6月期间,他从桂平市麻油镇某养殖场一名叫“老宾”的男子手中,先后8次非法收购了81头未经防疫检疫部门检验的生猪,并驾驶货车分批将这些生猪运回六陈镇大妙村大妙街进行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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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连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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