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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及稍后,袁崇焕籍贯便逐渐有东莞、平南、藤县三种说法,因不同时期籍贯以祖居或出生地标准不同,习惯上“东莞”是指他的祖籍,一般认识比较统一,分歧不大;“平南”是指他的实居及落籍,“藤县”是指他借籍考试的寄籍,由于一些人为和地域“为志乘光”等原因,认识和争议、分歧较大。
明末清初,因袁崇焕改籍应试,历朝进士题名碑据此记袁崇焕籍贯,及以此为据的同期官方述作《崇祯实录》、《国榷》、《北略》等均记他为“广西藤县人”。很显然,这只是指“试籍”。 清康熙时,清廷延请熟悉明代史实的鸿儒修编《明史》,他们查看了明宫廷档案及明末清初的私人著作,发觉进士碑所记不实,才记袁崇焕为“广东东莞人”。
1756年即清乾隆二十一年的《平南县志》,是最早(距袁崇焕冤案平反前28年)和最详细把袁崇焕籍贯、功名、家世事迹记入的地方志。
他们敢冒清文字狱严苛,不怕“背黑锅”、“为罪臣正名”、“为敌国张目”(时南明政权已为袁冤案平反)的风险,明确记载袁崇焕“祖籍广东东莞,平南人”、“父子鹏徙居平南白沙村,与藤县接壤”、“万历丙午,崇由藤县籍中式举人,己未成进士”、“总制三边坊在县东白马村,为己未进士袁崇焕建”等,非常客观公允,把涉及几个籍贯的说法,当时还见到的史迹文物,明白无误、客观辩证表述,可说实事求是、秉笔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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