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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平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G241国道3164km+400m至3177km+900m(西江一桥桥南至镇隆镇十字路口)、G358国道1396km至1416km(大安镇高速出口至镇隆镇马旦村村委路口)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中重型货车在上述道路同向2车道路段行驶时,严禁占用左侧车道行驶,应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允许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车,超车后应立即驶回右侧车道,不得连续超车。 二、中重型货车在上述道路同向3车道及以上路段行驶时,严禁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应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允许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紧邻的中间车道超车,但不得连续超车,严禁占据中间车道长时间行驶。 三、因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原因,无法在右侧车道行驶时,应当根据现场人员指挥、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有序通行。 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五、本通告自2021年9月1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平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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