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20-12-2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近日,一批市一级的地方性法规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陆续实施。
其中,贵港:处罚共享交通工具乱停放。
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虽然方便了群众,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乱停乱放的现象比比皆是,不但影响交通通行和行人安全,也影响市容环境。
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的《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条例创设了法律责任。如条例规定,共享交通工具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车辆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违法车辆数处每辆车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此外,共享交通工具使用人违规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来源: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