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平南一女子接到来自“北京警方”的电话后,被骗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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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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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州 于 2020-5-28 09:05 编辑

冒充公检法诈骗再度来袭,据统计,我县被该手法诈骗的对象主要是80、90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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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20年5月12日,平南街道居民彭女士接到了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彭女士在北京办的手机卡遭到举报,涉嫌参与一个重大案件。彭女士为证明自己清白,添加了对方QQ,并在QQ上制作了电话笔录。对方要求彭女士将所有资金汇集到一张银行卡配合资金核查,并在“电话笔录”中骗取彭女士银行卡的密码、验证码等后,远程将彭女士3万余元钱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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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剧本


第一步:骗取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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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通过非法购买的受害者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先冒充银行、社保局、通管局等部门,在电话中初步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同时会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改为警方办公电话,并将电话转接给所谓“办案民警”,让受害人拨打114查询验证,进一步增强信任。


第二步:恐吓

骗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称受害者已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为了增强恐吓,让骗局更加逼真,骗子会通过虚假政法机关官网或网络传真给受害人发送虚假“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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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遥控转账

最后一步,骗子以配合调查、核查资金为由,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诱骗受害人入局。骗子会要求受害人将所有资金汇集到一张银行卡,然后通过制作所谓的“电话笔录”,骗取受害人该张银行卡的密码、验证码、网银等信息,最终远程将该银行卡的资金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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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1、 接到此类诈骗电话一定要冷静,保持正常的判断能力;

2、 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进行案件办理、调查取证;

3、 公检法机关不会让公民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

4、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

5、 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微信、QQ制作笔录,制作笔录需要当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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